位于青岛市广西路33号的“红房子”。本报记者 宋珊珊 摄
刚刚挂牌全球售卖的青岛“红房子”于19日被叫停。20日,记者从青岛市企业资产交易中心了解到,被叫停的“红房子”是始建于1905年的德式建筑。被叫停原因则是由于“红房子”的特殊身份:文物建筑。
8月12日,青岛广西路33号、广西路29号两栋建筑在青岛市企业资产交易中心网站挂牌出售。位于广西路33号的便是始建于1905年的德式建筑“红房子”,现为红房子宾馆。挂牌底价为1665万元。另一栋“红房子”位于广西路29号,建成年代为1980年,挂牌底价1408万元。
消息传出,青岛许多市民对有着104年历史“红房子”的前途表示担忧,然而8月19日的“红房子”售卖被叫停的消息又让市民猜测纷纷。
20日,记者从青岛市企业资产交易中心获悉,被叫停的是位于广西路 33号、始建于1905年的“红房子”,而广西路29号的“红房子”将继续挂牌出售。
据青岛市企业资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日前他们接到广西路33号“红房子”产权所有人青岛饮料集团的通知,通知称,正挂牌出售的广西路33号的“红房子”属于文物建筑,将不再拍卖。随后,该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于20日更新了网站上的资产交易转让公告,在广西路33号建筑拍卖的后面加了备注:“该项因文物保护问题暂停”。
随后记者就“红房子”出售一事向青岛饮料集团提出采访要求,工作人员均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了采访。记者从消息灵通人士处了解到,饮料集团决定拍卖具有国有资产属性的“红房子”时,上报了多个部门,而唯独落下了青岛文物部门。然而正是“红房子”的文物建筑身份,才使得这场出售被叫停。记者孟艳宋珊珊
“红房子”受双重保护
既是文物建筑,又是历史优秀建筑
百年“红房子”不仅具有“青岛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属性,而且具有“青岛市历史优秀建筑”的属性。这种双重身份使得“红房子”可以受到两种条款的保护。
20日,记者从青岛市规划局网站上的“青岛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看到,市南区广西路33号的“医药商店旧址”名列其中,而医药商店旧址便是百年建筑“红房子”。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
同时记者从青岛市规划局网站了解到,“红房子”还是第二批“青岛市历史优秀建筑”。这意味着他将享受到历史优 [1] [2] 下一页
时间:2009-9-8 10: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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