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称荷兰为“低洼之国”?
在报刊上和广播中,我们经常见到和听到有关荷兰这个国家的报道,可是“荷兰”一词并不是正式国名,这个国家的正式名称应为“尼德兰”。
荷兰是从日耳曼语“霍特兰”一词演变而来。“霍特”意为“森林”,“兰”意为“土地”或“国家”,合在一起即为“森林国家”。它本指荷兰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的省,古时那个地方森林密布,野草丛生,故得此名。16世纪,荷兰联合周围几个省,组成“尼德兰联合省”,共同反抗西班牙统治。在几个省中,荷兰兵强马壮,人口最多,实力也最雄厚,是战争主力,在这个政治组织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慢慢地人们便把荷兰同尼德兰等同起来,甚至代替了尼德兰,成了这个国家的代称,而且被世界各国所公认。但在正式场合中,还须用尼德兰这个国名。“尼德”意为“低的”,“兰”意为“土地”或“国家”,合之就为“低地国”、“低的国家”。这个名称,倒是如实地反映了这个国家的地理特征。
荷兰为世界最低的国家。这话一点也不夸张。它的全国面积为41160平方千 [1] [2] [3] [4] 下一页
时间:2009-4-21 16: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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