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得角共和国概况
国名:佛得角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Cape Verde)
独立日:7月5日(1975年)
国庆日:9月12日(1975年)
国旗:呈长方形,长与宽之比约为5∶3。旗地为蓝色,在中部偏下有白、红、白三条色带横贯旗面,左下方有十颗*五角星构成圆环。蓝色象征海洋和天空,白色象征希望和平,红色象征人民的努力,条带象征佛得角人民用勤劳的双手建设国家的道路,五角星圆环象征佛得角民族及其团结。
国徽:呈圆形。圆面顶端有一铅锤,象征宪法的公正;中心为等边三角形,象征团结和平等;三角形内的火炬象征经过斗争获得的自由;下方的三道条带象征海洋、环绕各岛的水域和人民的支持;圆面上的文字为葡萄牙文“佛得角共和国”。圆形两侧有十颗五角星,象征组成该国的岛屿;下面的两枝棕榈叶象征民族独立斗争的胜利和干旱期间作为人民精神支柱的信念;连接棕榈叶的链环则象征佛侨心中所充满的友情和相互支持。
自然地理:面积4033平方公里。在北大西洋的佛得角群岛上,东距非洲大陆的最西点佛得角(塞内加尔境内)500多公里。扼西欧与南非、南美的交通要冲。由18个岛屿组成,整个群岛均由火山形成,地形几乎全为山地。全国最高峰福左山海拔2829米。河流稀少,水源匮乏。属热带干燥气候,终年盛行干热的东北信风,年平均温度24℃。
人口:41.4万(1995年)。80%为葡非混血种人,19%属班图语系非洲人,欧洲人占1%。官方语言为葡萄牙语,民族语言为克里奥尔语。98%居民信奉天主教。
首都:普拉亚(Praia)。
简史:1495年沦为葡萄牙殖民地。16世纪葡萄牙殖民者把佛得角的圣地亚哥岛变成贩卖非洲黑权的转运站。1951年成为葡萄牙的海外省,由总督统治。1956年后,在几内亚和佛得角非洲独立党领导下,开展争取民族独立的群众运动。1974年12月葡政府被迫同独立党签订佛得角独立协议,并组成由双方代表参加的过渡政府。1975年6月全国举行大选。同年7月5日国民议会正式宣布佛岛独立,成立佛得角共和国,由几内亚和佛得角非洲独立党执政。1980年11月几内亚比绍发生政变后,佛得角于1981年2月中止了与几内亚比绍合并的计划,并成立了佛得角非洲独立党,取代了原几内亚比绍和佛得角非洲独立党佛得角分部。
*:1992年8月25日颁布的宪法规定:佛得角实行温和议会制。佛得角是一个民主法制的主权国家,确认人权的不可侵犯和不可割让。承认并尊重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现多元民主。
外交:佛得角奉行和平、中立和不结盟外交政策,反对外来干涉;主张在和平共处基础上与世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和通过对话和谈判解决国际争端,要求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致力于非洲团结和地区合作,支持非洲经济一体化。
与中国关系:1976年4月25日,佛得角同中国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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