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系统各国有资产监管单位: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系统国有企业(公司)改制管理办法》颁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系统国有企业(公司)改制管理办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系统国有企业(公司)改制管理办法 (2006年2月16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颁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公司)深化改革的精神,深入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和国有企业(公司)改革的多种途径,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化、规范化的国有企业(公司)改制的操作规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护职工的利益,确保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系统国有企业(公司)改制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号)以及国家和本市有关国有企业(公司)改制和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企业(公司)改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出资人、债权人、企业和职工等多方的利益。改制的关键在于对政策的把握和处理好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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