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发文日期:2004-02-26 实施日期: 发文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令(第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特制定《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采取全国统一考试方式,每两年举行一次。
第三条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包括以下考试科目: (一)与专利有关的法律基础知识; (二)专利申请文件撰写; (三)专利申请手续、审批程序及文献检索; (四)专利审批标准及复审与无效。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以闭卷笔答方式进行。
第四条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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