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
发文日期:2003-11-18 实施日期:2003-11-18 发文机关:交通部
交通行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
(交科教发[2003]4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有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企业:
为规范交通行业知识产权工作,加强交通行业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鼓励发明创造,促进交通科技进步和创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制定了《交通行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交通行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交通行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交通行业知识产权工作,加强交通行业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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