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5年5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5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1995年5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1995年5月10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商业银行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章 对存款人的保护 第四章 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 第五章 财务会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接管和终止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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