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关于“审查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说明***
发文日期:2001-02-22 实施日期:2001-02-22 发文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关于“审查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说明
2001年2月22日
1. 《审查指南》修订历经近一年的时间,完成了修改稿第一、二稿的改写与讨论,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第三稿。此“审查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修订稿”)是在第三稿的基础上汇总编排而成。 2. 按照指南修改计划,新修改的审查指南将在实施细则定稿后一个月内定稿,预计定稿时间在2001年4-5月份,在此之前,“修订稿”将在局内、外进一步征求意见,届时将召开征求意见会。所有意见将得到认真研究。
3. 修改稿中第三部分“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的审查”为新增内容,原第三部分的内容“撤销程序”删除,第四部分第五章“外观设计相同和相近似性判断”为新增内容。其余部分中增加和修改的内容以黑体字表示,删除的内容此稿中没有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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