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发布《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命令
发文日期:2001-12-17 实施日期:2002-01-01 发文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发布《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命令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2001]第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该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1986年3月10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十二号)》同时废止。
局 长
附件: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交易行为,促进专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包括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以下简称专利合同)的备案工作。
< 1 > <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