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知识产权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日期:2003-07-29 实施日期:2003-07-29 发文机关:上海市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知识产权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沪府发〔2003〕4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
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是本市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大举措。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加快具有战略意义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对实现上海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不断增强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创新意识,努力使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成为上海经济持续发展的引擎。
本市知识产权工作要继续以企业为主体,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为先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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