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2002-08-21 实施日期:2002-08-21 发文机关:成都市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通知
(成府发[2002]54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激励发明创新、规范市场竞争、调整利益分配的重要作用。为应对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挑战,整体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一)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统一安排、管理和考核。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加而逐年递增,以切实保证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必要条件。
(二)建立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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