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转发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文日期:2002-04-29 实施日期:2002-04-29 发文机关:交通部
转发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交通行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设计单位、重点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2〕30号)的精神,现将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若干规定》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意见和建议及时告部科技教育司,以便制定交通行业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
科技部 财政部
二○○二年三月五日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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