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1994〕38号和国办发〔1994〕82号文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1994-12-01 实施日期:1994-12-01 发文机关:81502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
国发[1994]38号和
国办发[1994]82号文件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
(鲁政发[1994]131号)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政府各部门: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国发[1994]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及有关部门职责分工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4]82号),已印发给你们,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对保护知识产权战略意义的认识,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工作 知识产权制度是保护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成果的基本法律制度。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与国际经济接轨的基本要求。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科技、经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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