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发文日期:2001-04-18 实施日期:2001-04-18 发文机关:81002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苏政办发〔2001〕46号2001年4月18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规范市场行为,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就加强全省知识产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 (一)知识产权制度是鼓励发明、激励创新、规范竞争、调整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国家法制建设和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知识产权,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正常市场秩序和运行机制的重要保障。全省上下要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扩大我省知识产权总是,提高原创性知识产权质量,扶持和保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不断增强我省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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