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方式改革的几点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文日期:1998-12-24 实施日期:1998-12-24 发文机关:80103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知识产权审判方式改革的几点意见(试行)》的通知
(京高法发〔1998〕456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海淀、朝阳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方式改革的几点意见(试行)》已经本院审判委员会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第三十六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望及时报告我院。如《意见》与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新的规定和司法解释有抵触时,按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新的司法解释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北京市高级法院关于 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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