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代码标准
发文日期:2001-11-01 实施日期:2002-06-01 发文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
(第14号) 根据中国专利行业标准在制定中要为社会公众服务、为国家宏观决策服务、为行业管理部门管理服务的指导思想,为了推进中国在专利申请代理方面的标准化,特制定《专利代理人代码标准》及其相关规定,现予公布,自二00二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局长 王景川 二00一年十一月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 (ZC 0002-2001) 专利代理人代码标准
1.引言 1.1 总则 为了推进中国在专利申请代理方面的标准化;为了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自动化系统建设相配套并为之服务,使专利代理人更好地为申请人服务;保证专利代理人在代理专利申请时的文件规范化,利于公众检索,实现专利信
< 1 > <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