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日期:2001-01-08 实施日期:2001-01-08 发文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管理规定》的通知
(2001年1月8日)各有关地方知识产权局、各专利代办处: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收缴专利费用工作规程》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受理专利申请工作规程》 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自动化系统专用软件及数据管理办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管理规定 (二00一年一月八日)
为了适应专利工作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以下称代办处)的管理,使专利代办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现作出以下规定。 一、代办处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批准成立,由当地(省、直辖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直接管理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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