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肃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通知[失效]
发文日期:1995-01-11 实施日期:1995-01-11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肃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通知
(高检发贪检字[199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 近几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认真执行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在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据统计,1992年至1994年11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罪案11725件,立案侦查7923件,三年查办的案件是1980年至1991年十二年总和的2.7倍。在1995年以至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检察机关要一如既往地把依法严肃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犯罪作出努力。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打击假冒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力度。知识产权在促进国内经济发展和国际经贸合作中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目前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在一些领域比较严重,其中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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