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状况向海关作出补充申报。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有关货物应予以退运。 四、进出口激光唱盘、激光视盘,以及加工贸易进口激光唱盘、激光视盘的模版和料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凭音像归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证明办理海关手续。 五、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违反规定,对于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申报不实及逃避海关监管、-进出境侵权货物的,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 六、知识产权所有人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相互间的侵权和损害赔偿争议,应依有关法律规定自行选择司法、仲裁或其他途径解决,海关不予受理。 七、本公告自一九九四年九月十五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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