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中心仲裁规则
发文日期:1980-01-01 实施日期:1980-01-01 发文机关: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中心仲裁规则
一、总则
缩略语
1.本规则中,
“仲裁协议”是指合同中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的条款,或者规定将某争议提交 仲裁的独立仲裁协议;
“申诉人”是指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和对方当事人提出书面仲裁通知, 要求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一方当事人;
“总干事”是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
“国际局”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
“被诉人”指申诉人对其提起申诉的一方当事人;
“仲裁庭”包括独任仲裁员和指定了几名仲裁员时的全体仲裁员;
“WIPO”即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单数词兼指复数词,反之亦然,文中有明确的相反规定者除外。
仲裁规则的适用范围
2.在仲裁协议规定某类或某项争议应根据世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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