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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商业单位专利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商业单位专利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商委(经贸委、局)、知识产权局、各市商委直属单位: 为适应入世以后我国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落实“上海知识产权应对入世行动计划”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商业单位专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专利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专利管理和专利保护工作,不仅是推动商业单位技术创新,增强竞争能力,迎接入世挑战的需要,而且是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秩序、构筑诚信体系、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保护知识产权氛围的需要。当前,各商业单位要结合我国入世后的新形势,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上海市专利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商业单位专利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增强商业单位领导、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的知识产权意识,提高贯彻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二、本市商业单位专利工作的管理。市商委、市知识产权局是本市商业单位专利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市商业单位专利工作的组织、监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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