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通报
工商法字[2001]第3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自去年以来,我局组织对1021件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为便于各地清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这次清理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总通报如下: 一、修订完成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1、《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00年12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6号公布); 2、《广告管理等比例施行细则》(2000年12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9号公布); 3、《关于保税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12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企字[2001]号 363号印发)。 二、废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1、2000年12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00号废止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违法案件审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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