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 专利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 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
  •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技术进口合同售付汇管理的通知
  •   推荐  
      科普之友首页   专利     科普      动物      植物    天文   考古   前沿科技
     您现在的位置在:  首页>>专利 >>专利法规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对外贸易中的专利管理的意见

    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专利管理制度。
     四、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知识产权局)及其授权机关建立有关专利管理工作的大事、要事、突发事件的汇报制度,加强对外贸易中专利管理工作的指导。
    为处理和应对前款所述大事、要事及突发事件,外经贸部和知识产权局建立不同层次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
     五、 对外贸易经营者进口货物或接受委托从事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进口有关原材料、零部件涉及专利权的,应要求出口方或委托方提供其作为该专利的合法拥有者或合法被许可实施人的相关证明。
    进口或委托加工合同中可明确规定:货物进口合同的进口方或委托加工合同的受委托方如因履行合同被第三方指控侵权或出现其它专利纠纷的,应由出口方或委托方承担法律责任。
     六、 对外贸易经营者引进技术设备涉及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或专利实施许可的,应当要求转让方或许可方出示该专利有效的证明文件或存在专利申请权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应到经知识产权局及其授权机关认定的专利服务机构就所涉技术领域进行专利文献检索,避免侵犯第三方专利权。
     七、 对外贸易经营者出口货物涉及新技术和新发明的,应就所涉技术领域检索进口方所在国家和地区的专利文献,避免发生出口产品在该国家和地区侵犯专利权。确有需要并条件具备的,可先行或同时向进口方所在国家和地区提交专利申请。
     八、 对外贸易经营者出口技术设备的,应就所涉技术领域检索进口方所在国家和地区的专利文献,避免侵犯第三方专利权。确有需要并条件具备的,可先行或同时向进口方所在国家和地区提交专利申请。
     九、 对外贸易经营者引进或出口技术设备,涉及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的,应签订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涉及专利许可的,应签订专利许可合同。
    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和专利许可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
     十、 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专利许可合同可规定以下条款:
     1、 专利许可的内容,包括生产、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等全部或者其中的部分内容;
     2、 受让人是否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让与人的专利;
     3、 使用专利技术而生产的产品可以销售的国家和地区;
     4、 合同期满而专利有效期未满情况下对该专利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5、 对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的归属;
     6、 合同履行期间,让与人就其完成的新的发明创造对受让人的当然许可或者其他约定;
     7、 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秘密的使用、相关资料的交换以及为保证该专利实施所必须的相关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8、 相关专有技术的使用与保密事项等。
     9、 使用专利技术不能达到约定的技术标准或品质要求时的责任承担问题。
     十一、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要求,开展相关专利权海关备案。发现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其专利权的,可以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请求海关或管理专利的部门实施保护措施。
     十二、 外经贸部及其授权机关与知识产权局及其授权机关将依法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有关专利管理的制度建设、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 本意见由外经贸部和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并自公布之日起30天后参照执行。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3年1月24日 颁布


    < 1 >   < 2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Copyriht 2007 - 2008 ©  科普之友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