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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文摘及技术可行性分析 给晴雨两用伞设计增加第三种功能——照明,并加强其装饰设计,形成新的
中国花伞灯。中国花灯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典型代表,以其光明、平和、圆满、吉
祥的文化内涵成为喜庆佳节、国事庆典等活动中最常用的装饰品。灯与伞,在具
备使用功能的同时,同样具备在中国歌舞表演艺术活动中的道具功能。期望将本
发明中的伞灯,奉献给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在为运动员、为观众带来方便的同
时,也未开(闭)目式的演艺活动增添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表演道具。现有成熟的
晴雨两用伞制造技术和普遍的照明灯具制造技术,是此新型伞灯技术实现的重要
基础,。因此,这种新型伞灯的加工与生产是切实可行的。 投产条件 具有晴雨两用伞生产技术和设备的生产厂家,采用适合的现成电源、导线、照明
灯具与开关,即可投入生产。 成本及利润评估 此新型伞灯的生产不需要增添任何大型的专用设备,仅需其电源、导线、灯具与
开关的成本约在5元左右,每把新型三用伞灯的附加值可增加10元以上。 转让方式及条件 此使用新型专利采取一次性转让,专利转让费为5—8万元之间。前提条件是要考
察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规模及市场信誉度。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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