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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汽车采用的传统眩光照明系统(见上图),侵犯驾驶员和行人的视物权,是导致车祸的重要原因之一。全世界每年150万人因眩光而伤亡。
车辆防眩科技至今没有产生有效实用的成果。
本发明独辟蹊径,改消极“防”眩为积极“除”眩。(见下图),巧妙地将直射光限制在车灯的水平线以下,同时,亮化了本车车体,使本车车辆及周围景物基本接近白天的视觉效果,驾驶员能更明晰地看清周围景物和前方的车辆、行人。
本发明适用于各种车辆的运行照明,并适用于各种城市建筑物的外部主题照明,以及场馆、家庭的内部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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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80-6690363 0580-6690331(办 |
地 址:(316107)浙江舟山市普陀山禅慧净院 |
发布日期:2005-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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