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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类 号:
F23Q2/16;F23Q2/28
颁 证 日:
优 先 权:
1999.11.10 FR 99/14153
申请(专利权)人:
波利康塞普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法国叙西昂布里
发 明 (设计)人:
阿曼·K·M·钟
国 际 申 请:
CT/FR00/03128 2000.11.9
国 际 公 布:
WO01/35026 法 2001.5.17
进入国家日期:
2002.06.06
专利 代理 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 理 人:
王宪模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打火机(10;60;90),所述打火机一方面包括一火焰发生装置,另一方面包括一安全机构(30;62;94),所述火焰发生装置的称为驱动机构(14)的部分可在一所谓待机位置和一所谓工作位置之间沿一纵轴线活动,所述装置在所述待机位置上不会发生火焰,而在所述工作位置上能产生火焰,所述安全机构可在一所谓锁闭位置及一所谓解锁位置位置之间活动,在所述锁闭位置,所述安全机构把驱动机构锁闭在其待机位置上,而所述解锁位置允许所述驱动机构向其工作位置移动,其特征在于,安全机构包括一安全部件(30;62;94),该安全部件有一所谓工作部分(46;72;102;128),当安全机构在锁闭位置上时,它相对于所述驱动机构的纵轴线(ZZ’)朝向驱动机构倾斜,抵靠在一挡块(34;106;14,119a)上,当安全机构在解锁位置上时,它和一凹槽(37;112;132)相对。
主权项
权利要求书
1、打火机(10;60;90),一方面包括一火焰发生装置,另一方面
包括一安全机构(30;62;94),所述火焰发生装置的称为驱动机构(14)
的部分可在一所谓待机位置和一所谓工作位置之间沿一纵轴线(ZZ’)活
动,所述装置在所述待机位置上不会发生火焰,而在所述工作位置上能
产生火焰,所述安全机构可在一所谓锁闭位置及一所谓解锁位置之间活
动,在所述锁闭位置,所述安全机构把驱动机构锁闭在其待机位置上,
而所述解锁位置允许所述驱动机构向其工作位置移动,其特征在于,所
述安全机构包括一安全部件(30;62;94),该安全部件有一所谓工作部
分(46;72;102;128),当安全机构在锁闭位置上时,它相对于驱动机
构的纵轴线(ZZ’)朝向驱动机构倾斜,抵靠在一挡块(34;106;14,
119a)上,当安全机构在解锁位置上时,所述安全部件和一凹槽(37;
112;132)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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