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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动物分类学,可能有的读者会觉得十分复杂难懂,其实,它恰恰是为了人们更为容易地和更清楚地认识自然界千奇百怪、令人眼花缭乱的物种,而依据物种的进化过程和彼此之间亲缘关系的远近,分门别类加以系统整理建立的类似“家谱”的一个科学系统,使每个物种在这个“家谱”中都有自己的位置,而且排列家谱的方法主要是以物种形态上或解剖上的相似程度为基础的,基本上反映了各种动物彼此之间的亲缘关系,因此作为人们识别物种的一个“引路者”,分类学的基本原理和内容都是不难掌握的。另外,无论是我国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还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附录,所列的动物物种都是以动物分类学为基础进行排列的,只有掌握了它们的科学规律,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和法规。
在动物分类学上,按物种或类群之间所具有的共同特征的不同程度,主要由门、纲、目、科、属、种等几个级别等来划分它们的等级序列,其中种为分类系统中最自然和最基本的分类阶元,因此纯粹是客观性的。种也称为物种,每一个物种的成员不仅彼此在形态构造和生理上十分相似,而且都有一定的生活习性和分布范围,在自然界中组成具有实际的或潜在的繁殖能力的种群,把它们所具有的特征传于后代,不同物种的种群之间在生殖上是隔离的。
两个或若干个物种所共属的分类阶元越低,说明它们彼此之间的差异就越小,亲缘关系也就越近,反之亦然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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