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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在树丛、草丛或岩石洞中。习性为昼伏夜出,白天潜伏在巢穴或树丛中睡觉。阳光透过森林,洒在它布满花斑的皮毛上,既使在几米之外,也难以发现它的存在。傍晚出来游窜觅食,直到天明才休息。豹的感官发达,动作敏捷,善于爬树,可以捕捉树上的猴类和鸟类;也善于跳跃,一跃可达6米高,12米远;但不喜欢游泳。豹的性情异常凶猛,犬齿大而锋利,裂齿也特别发达,有利于擒获和撕扯猎物。多以山羊、狍子、鹿、麝、麂、野猪、野兔、猴类等为主要食物,有时也吃鱼、鸟类,以及袭击家禽、家畜等。因此,在豹的栖息地区,民间有“豹子夜间百里走,山珍野味不离口”的说法。捕猎时有两种主要的进攻方式,一种是隐蔽在树上,这样可以居高临下发现猎物,同时气味也会随风飘散,不易被猎物发现,但需要等待猎物从树下经过;另一种是偷袭,先潜行接近猎物,然后突然跃出,将其捕获。当时吃不完的猎物则悬挂在高高的树枝上,这样既不易腐烂,又不易被别的动物吃掉,等食物馈乏时,再回来慢慢吃掉。它的力量大得惊人,可以将一只比其自身重一半的猎物抓到树上去。找不到食物时,也可以忍受数天的饥饿。
在人们的概念中,豹常常会危害牲畜,甚至吃人,是不折不扣的害兽,人们常以除害为名而大量捕杀豹,直到70年代,它仍然被认为是害兽而不能列入保护动物名单之中,在80年代末期的报纸上还有某地村民“打死恶豹,为民除害”的报道,其结果是使豹的数量锐减。其实,豹一般不主动向人进攻,与人相遇时,也大多是与人两相对峙,5?分钟后,只要人不乱动、乱跑或高声喊叫,豹便自动回避,走进密林之中。只有豹的数量过多、食物短缺时,才来到村庄附近,伤害牲畜。而当豹的数量锐减时,给农业带来更大危害的野猪等动物的数量就会增加,所以豹是自然界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因子之一。
人们猎取豹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豹皮颜色鲜明,图案独特,美观而高贵。用豹皮做成的衣物、褥垫和装饰品等在国外很流行,出口豹皮可以获取利润。现在,国际皮毛市场已经严禁买卖豹皮,仍有偷猎者用它来牟取暴利。此外豹骨也可以用来带替虎骨,制成药酒出售。但是,一件豹皮大衣要用5到7只豹的皮来制做,大量的猎捕,以及破坏它的栖息环境,使豹的分布区不断缩小,数量日益减少,原来许多产豹的地区,如辽宁等,现在已经绝迹,因此亟待加强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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