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法国长期以来一直藐视欧盟有关保护鱼类资源的法规,欧洲法院于7月12日判处该国缴纳2000万欧元的罚款,另外还必须每半年再交一笔罚款。
据《卫报》7月13日报道,这是欧洲法院首次在对欧盟成员国处以罚款时,将一次性罚款与周期性罚款并用。该法院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法国必须在每6个月内上缴5780万欧元的罚款,直至有充分证据显示其已完全遵守欧盟制定的各项渔业法规。确定这一罚款额度的标准是“法国有关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及其实际支付能力”。
自从1991年以来,欧洲法院和欧盟委员会一直谋求与法国在遵守渔业保护法规问题上的矛盾,它们希望确保法国渔民在捕鱼时能够使用网眼大小符合规定的鱼网,并且不去捕捞和销售个头太小的鱼。
一位法方官员表示,该国政府打算支付这些罚款,但同时也希望能与欧盟委员会举行会谈,以便向委员会说明,为与欧盟法规相一致,法国对本国渔业政策已经做了相应的修改。法国政府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法国政府将向欧盟有关机构介绍其去年内采取的各种新举措,希望通过此举向它们表明,自己对上述判
< 1 > <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