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和支流尽一切可能泄洪。可耕地必须采取防止土壤受侵蚀措施,并运用集水系统控制洪水。
2.国内计划和国际间合作:防洪不应该只是政府和联邦州的事情,防洪计划必须包括跨国界预报和-系统。为促进国际间合作,德国于2004年召开了国际防洪会议。
3.欧洲间合作:德国政府对需要跨国界的防洪合作项目给与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在农村,防洪基础设施建设主要运用欧洲防洪基金。
4.河流保护计划,用于航运的河流由权威人士和专家对河流保护情况进行检查,以了解河流对洪水承受能力。
5.洪水预防措施:政府和各联邦州同意帮助受灾地区重建家园,对受灾最严重地区紧急拨款5亿欧元。此外,政府通过推迟第二阶段税改计划,提高1.5%的公司所得税。
德国这次洪水的教训并不新鲜,而以往的悲剧在于人们对过去的水灾之后没有认真、全面地得出结论并付诸实施。也就是说,人类的健忘是导致灾害发生的重要原因。为此,德国接受本次洪水的教训,力争靠自然有效的方法防止下次洪水的袭击。
首先要为洪水留出空间。与100年前相比,德国的河道发生了很大变化。几乎所有的河流都经历过裁弯取直的“运河化”改造,目的是提高航运通行能力。例如,莱茵河在100年前的泄洪区如今只剩下40%,萨克森州境内的易北河只剩下20%的泄洪区。原来河边的湿地和水网多已消失,河流像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出来的千人一面的“水上高速公路”。1993年科隆水灾之后,科隆市政府就制定了为水留出空间,堤坝后移的计划。计划设立9个泄洪区,容纳9000万立方米的洪水。这点也在其他国家推行开来。
其次是加大土地蓄水能力,防止地面硬化。具体做法是限制把土地“盖上盖子”的各类建筑方式,尽量让土地接纳雨水,减少通过下水道把雨水排放入河流的做法,从而避免洪水的危害。
第三是不准在曾经发过洪水的地区进行建筑。瑞士就有这样严格的法律,洪水冲垮的房屋不许在原地重建。1993年美国密西西比河洪水之后,美国政府收购了洪区的土地,从而迁走了2.5万户洪区的农户。但是,德国却缺少这样的法律,1997年奥德河洪水之后,被冲垮的房屋竟在原地重新建了起来,专家们指出,“这是一个巨大的错误”。
从表面上看,大水是由局部地区长时间暴雨引发的。但是,气象专家认为,造成大水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类活动释放的温室气体使得全球气候变暖,导致了恶劣天气,如暴雨或洪水。2002年8月的洪水表明,大自然向人类提出了挑战。洪水警告我们,只有大量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保护环境才是人类今天或明天防止洪水灾害的最好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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