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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转基因食品,欧盟地区严格控制,非洲人宁可挨饿也不吃,而韩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则严格执行转基因标识制度,连研制开发的鼻祖美国也通过转基因标识制度等手段来限制销售转基因食品,其国内的绿色和平组织正呼吁停止生产销售转基因产品。可是,我国公众对于转基因食品的了解却远远不够。据报载,色拉油几乎全是“转基因”,但仅在北京市就有62.8%的受访消费者不知自己食用了转基因产品。 虽然目前尚无科学结论证明转基因食品对人体有不良影响,但国际社会十分关注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2001年1月,包括我国在内的113个国家在加拿大签署联合国《生物安全议定书》,明确规定,消费者有对于转基因食品的知情权,转基因产品越境转移时,进口国可以对其实施安全评价与标识管理。而欧盟也明确提出了转基因产品管理的两大原则:安全预防和事先知情同意。WTO则沿用了关贸总协定第20条第1款规定:缔约方采取的为保障人民、动植物生命健康所必需的措施不受关贸总协定的阻碍。这就意味着进口国降低进口关税后,还可以采用一系列旨在保护环境和公民健康的技术标准,筑起“绿色壁垒”,阻止外国有关产品的进口。 我国虽然已经明确了转基因产品标识制度,但民众对相关规定了解甚少,而不少外国公司在实际操作上也实行了“差别对待”。笔者以为,针对国民对转基因产品认知状况,政府此时应该筑起“安全和绿色壁垒”:一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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