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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我国也迈出了尊重公众转基因知情权的重要步伐。 2001年5月,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条例》实施。2002年3月20日,与该条例配套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等3个法规正式施行,要求对大豆、玉米、油菜类转基因食品进行标识。 令人失望的是,法规实施后,人们在国内一直也没有看到任何一种具有转基因标识的产品。在政府有关机构进行市场摸底以便严格执法的同时,本报也开始了对国内转基因市场的调查,并积极推动公众转基因食品知情权的实现,跟踪了我国公众对于转基因食品的知情权从无到有的全过程。 在转基因标识等法规实施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国外转基因产品不带标识却一路畅通地涌入国内。而中国的许多企业,虽然并没有转基因产品,但产品出口日本、韩国等国时,却碰到尴尬,往往被三查五检,确认身份后才能放行。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夏有富对于国内外这种强烈反差感到担忧。他曾对记者表示,“这种状况使我国的公众对转基因食品的知情权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更谈不上消费时的选择,得到保护的只是外国消费者的知情权”。 国内没有出现具有转基因标识的产品,是否意味着国人接触的转基因食品很少甚至没有呢?答案是否定的。夏教授做了一个初步的测算,截至2002年进入中国人食物链的转基因食品已经超过2000万吨之多! 世界上首例转基因植物1983年在美国诞生,真正大规模生产并商品化在1996年左右。从那时起,我国就开始大量进口转基因产品。1996年进口的转基因大豆等作物8万吨,到1999年飙升到280多万吨,2000年又达到750万吨,2001年则超过1000万吨。 为了求证国内市场转基因食品的真实情况,推动公众转基因知情权的实现,本报于2002年4月底独立在北京市场抽取了12种食品样品,送至权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结果触目惊心:抽检的5种大豆色拉油全部呈阳性,即为转基因食品。而这些转基因色拉油在市场上至少占有60%以上的份额。 正如有关专家去年初估计的那样,维护我国公众对于转基因食品的知情权,将是一个艰难的过程。而转基因食品标识千呼万唤不出来,到底“卡”在哪里?本报也进行了追踪调查。 企业普遍对于打出转基因标签有顾虑,担心产品销售受到影响。但是,企业的观望也有他们自己的理由。南方某油脂公司的人士表示,农业部、卫生部等多个政府部门都在对转基因食品进行管理,法规有了,却没有实施细则,企业不知道如何采取行动。 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在逐步理顺,而企业一直观望,使得转基因标识管理制度仍然只是一纸空文。但是,民间维护消费者知情权的努力没有停止,一些环保组织也在积极推动。去年底,在香港开展活动的国际绿色和平组织也对中国国内的转基因食品市场状况进行了抽查。他们公布的检测结果引发了“雀巢转基因事件”,国内媒体纷纷对于转基因问题予以了关注。本报也通过自己的调查继续质疑:谁在对公众隐瞒转基因食品? 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际消费者联盟确定的主题就是“转基因食品”。3月17日,本报推出《转基因食品:我们有权利知道》的专题报道。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薛达元研究员阐述了对于转基因食品的科学态度———既不必惊恐,又要施行事先预防原则。农业部门负责人也提到,对于经过权威部门严格审查的转基因产品,应该是安全的。 联合国《生物安全议定书》赋予各国公众知道转基因食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并指出,人们可以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转基因食品。这一公众权利在许多国家已经得到实现,在中国也将不会例外。 事实上,政府部门也一直在行动。国家农业部今年初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转基因安全管理的执法大检查。3月13日,北京市率先启动。 现在,没有依法标识的转基因食品,由政府机构告诉了公众。公众的知情权开始得到实现。而且,违规企业接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北京市农业局还将组织进行复查。为加快申请标识工作,北京市还将法规规定的30天审查认可期限缩短到10天。 很快,人们将在市场上看到第一批贴有标识的转基因产品。这是一小步,却又是落实公众转基因知情权的一大步。 来源:中国青年报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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