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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个别棉花育种单位和种子经销商没有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条例法规,在转基因棉花种子繁育和引种销售中,存在着多种不规范行为。针对这种情况,湖南省农业厅日前下发通知,强化转基因抗虫棉品种的安全性管理。 通知指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进口和生产、加工的单位,要强化法律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与转基因生物有关的规定,依法履行生物安全评价、标识等各项职责,促进转基因抗虫棉研究和推广的有序进行。 通知明确,从事转基因抗虫棉品种研究与试验的单位,应当成立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负责本单位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及安全评价申报的审查工作。在实验研究和中间试验阶段开始前,应向农业部报告;从环境释放阶段开始,研究或试验单位应向农业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书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试验,并接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拟在湖南省境内开展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试验的单位,其上报农业部的申请材料需经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登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的截止日期为3月15日和9月15日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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