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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用于和平目的的国际生物交流与合作,中国重视并将继续开展这样的交流与合作。中国政府制定该《条例》是基于国际形势的发展和国内依法治国的需要,同时也是对中国与各国生物领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进行有序规范。 本《条例》的出台,加上此前业已颁布的各项出口管制法规,中国在防扩散出口控制方面的法规已经涵盖了核、生物、化学和导弹领域,形成一个全面的敏感物项出口控制体系。这标志着中国出口管理制度法制化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对于切实履行防扩散国际义务和对外经贸活动的正常开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中新网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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