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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14天前的早期胚胎是规范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的关键所在,这在技术上也是可行的。 严格控制这一点,就没有理由将损毁早期胚胎与谋杀生命相等同。从科学技术层面上看,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本身争议不多,但在伦理道德层面上的确还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问题。布什支持“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超越了人类社会应当尊重的道德底线”的说法,但究竟什么是这一领域的伦理道德底线,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答案。在一些伦理指导原则中,除了上述的囊胚期和14天限制外,还包括禁止将人体细胞用于“人兽混种”动物试验,规范人类胚胎干细胞的获取途径,贯彻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与知情选择原则以及隐私权保护,禁止买卖人类配子、受精卵、胚胎或胎儿组织等一系列伦理道德条款,并要求各级科学伦理委员会进行审查、咨询和监督。 尽管某些研究机构在恪守这些伦理道德规范方面可能存有一些不足之处,但我们认为,科学社会发展的方向和主流不容否定。我们也认为,现阶段的生命科学研究伦理并非尽善尽美,必要的争论将有助于人们全面了解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的重大意义,权衡利弊所在,并最终调整完善现行道德规范,而不是因噎废食,裹足不前。 诚然,布什的决定有其更为复杂的背景,其中不可忽略的是宗教势力的影响。许多美国民众(特别是天主教徒)笃信人的生命源于受孕的一瞬间。20多年来,自人类体外受精技术取得成功之后,涉及人类胚胎的侵权官司络绎不绝,几乎每个案件的争执焦点都是人们所持科学道德观与宗教道德观相冲突的结果。此次事件所传达的信号是,人类在利用自身进行科学研究的道路依然充满坎坷。 美国政府对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不予支持的态度,使其生物医学研究领域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也使世界范围内众多的科学工作者深感失望。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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