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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性复制的研究与发展已成为当今生物医学的重点项目之一,范围遍及器官及细胞移植、基因表现研究、新药物开发等。其中又以人类胚胎干细胞的研究发展最引人注目与非议。伦理学家们对此表现出深深忧虑因为由此而产生的道德理问题太难解决,而且太让人提心吊胆了。这种人为克隆动物技术的成功和发展将使人类的伦理道受到史无前例的最致命的一击,科学家们同样对此担忧,英国科学家罗特布拉特说,“我们担心的是,在人类科学领域取得的其它进展可能会比-更容易产生严重的后果,遗传工程很有可能就是这样一个领域,克隆技术一旦被滥用,社会将陷入无穷的罪恶之中”。因此,有不少国家都要求颁布法令约束复制技术在医学上的应用。但在2001年,由法国和德国带头发起了禁止克隆(包括克隆人与治疗性复制)国际公约草案文本的磋商已于2002年11月搁浅。目前联合国191个成员国几乎一致反对克隆人,但是在禁止一切形式的人类胚胎克隆问题上则分成两个阵营。美国和其它大约50个国家主张禁止任何形式的人类胚胎干细胞克隆(即治疗性克隆)。英国、俄罗斯、中国、日本、比利时、法国、德国等国则支持禁止克隆婴儿,但希望由各个国家自主决定是否允许开展用于研究和医学实验的人类克隆,有关国际条约的进一步磋商已被一推再推。 其实是否有联合国禁复制人条约并无太多关系。主要一是因为如果这种条约是呼吁禁止一切形式的复制的话,那幺范围太大,等于没有约束力。二来,事实上,利用法例来禁止任何科学研究是及其不明智的,这忽视了科学家对其研究题目的执着,等同为知识世界定下禁区,而且也会令有关研究转向地下化,令监管非常困难,当有关研究发展过度时,社会将更难面对有关冲击,对人类社会及自然的危害更大。就像前几年的美国信奉“外星人”的邪教——雷尔教派手中的克隆人实验室。但是如果没有法规约束,复制克隆也甚是让人不安,近年来不少非医疗的复制行为令人担忧。有人因思念去逝的爱猫而花五万美元订下复制猫。更有甚者CNN曾有报道有些人因思念将去逝的母亲,而资助复制人的研究,期望能有日令其母亲“死而复生”。听后真是不禁为接受有关资助的“科学家”的人格及诚信而咋舌。其实,现时复制只能做到制造出相同 DNA 的生命,但不包括构成个体的相同环境、经历和意识 (如果是复制人的话,连指纹都会不同)。充其量只是相隔多年出生的双胞胎罢了。而且,现时技术仍未能如一些科幻小说般在短期内把复制体催生至原体的年龄,意识复制的复杂程度更加是本世纪内难而完成的事。除此之外,连微少的环境及经历差异就可以令双胞胎无论在生理及心理上有不少分别,何况是在两个不同时代的人。克隆技术本身会引起不少医学、社会、伦理及法律问题,但是时代巨轮不可挡,这些问题又终归会出现。像文章开头提到的法国之类的国家想只通过立例禁止,那可以说是逃避及拒绝解决问题的作法。知识和权力本无善恶,问题只是我们如何去运用。各国政府应该明白我们应该立例禁止的是无良的商业行为而非研究本身 。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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