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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柏林7月10日电(记者 潘治)德国政府10日就实施《胚胎干细胞进口法案》作出进一步的严格规定,并指定了专门机构负责监控,以确保研究控制在法案规定的框架内。 德国政府当天决定,由新设立的中央伦理委员会负责对干细胞研究的方法、过程等进行监督,检验研究目的等是否超越法案的规定,同时对研究中涉及的相关伦理问题进行监督。此外,德国政府还对中央伦理委员会的任务与执行情况、成员资格、会议、决议以及与其它机构的合作等方面作了专门规定。德国政府希望通过上述措施,能将历经2年多讨论才通过的《胚胎干细胞进口法案》从开始实施就纳入严格管理中。 中央伦理委员会是根据1日正式生效的《胚胎干细胞进口法案》设立的,其成员由联邦政府任命。此前德国已经有一个国家伦理委员会。《胚胎干细胞进口法案》准许德国研究机构进口人类胚胎干细胞用于科研,但胚胎干细胞的进口及使用必须得到罗伯特·科赫研究所批准。 摘自:新华网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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