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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隆人入侵中国 中美合作类克隆人试验被禁

    死亡与卵核移植无关。  这是不是在克隆人?  2001年5月,美国教授雅克·科恩与贾森·巴里特曾成功孕育了由三个人的基因物质而发育降生的婴儿,但试验中并没有采取细胞核移植技术。  有评论认为,中山大学这项被命名为人类细胞核移植技术的试验采用了非常类似克隆的技术,对此种观点,格里福教授表示这使他非常难过。他在接受美国《新科学家》杂志采访时表示,将他的病人(接受试验者)与克隆人联系起来是非常错误的。“对于克隆的恐惧使得很多生殖试验终止,而问题是很多(不孕的)人需要这种研究。”  格里福认为,“在克隆人的过程中,成熟的细胞核被植入卵子后,需要基因重组,然后再像新的受精卵一样发育。许多克隆动物后来出现的健康问题都是由于这种重组造成的。但在中国进行的细胞核移植技术试验中,并不需要这种重组,因为在这个过程,植入的细胞核来自一枚正常的已受精的卵子,然后自然发育。”格里福还表示,“DNA检测显示,胚胎的遗传特性与父母相同,并未混有捐赠者的遗传因素。克隆是对一个已有的人进行复制。而这是核转换,它只是克隆的一个元素。它使一对夫妇拥有遗传后代,而不是克隆儿。根本不应该把它们相提并论。”  据中山大学生殖医学研究中心主任以及该学科带头人透露,这一研究项目已经根据卫生部的相关-终止了。他们同时也声明,这并不是克隆技术,而是类似克隆的技术。他们强调自己所做的研究并不是克隆人,也反对生殖性克隆。他们表示,由于研究不被允许,因此他们已经在卫生部出台有关规定之前终止了试验。  国内一位学者说:“核移植就是一种技术,与克隆人没有必然的联系。这种技术就是把细胞核拿出来放到去掉卵的卵细胞,可以用来达到不同的目的,既可以用来解决不孕问题,也可以用来克隆人。核移植技术用于克隆人是应禁止的,因为它违背了已有的生命科学伦理。生命科学伦理简单说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不伤害原则、有益原则、尊重人的原则和公正原则。之所以要反对克隆人,就是因为克隆人违背了不伤害原则,如果胚胎发育不是受精卵的话,程序就会严重的紊乱,因此生出来的孩子是多半有病的,而且有严重的疾病。另外成功率很低,克隆一个孩子,需要100多个妇女提供卵。但在中山大学的实验不应归于这一类,它移植的是受精卵的核,而不是体细胞的核,体细胞的核和贡体的染色体是一致的,但是移植受精卵的核则产生新的染色体,所以不属于克隆人。用核移植技术来预防未来孩子的线粒体病,这个我认为是可以的,并不违背已有的伦理原则。”  实验在中国做合不合理?  20世纪9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等机构曾与我国一些单位合作,在安徽等地采集血样,进行某些疾病的遗传基因研究。据称,这些项目的基因取样“达到2亿中国人”,仅在安徽的哮喘病样本筛选就“涉及600万人”。但当地接受样本采集的老百姓只知道把他们叫来是为了进行“免费体检”。这一活动由此引发科学界、伦理学界以及新闻媒体的质疑:究竟是免费体检还是盗取基因?  这一事件所揭开的绝不仅仅是事件本身,更重要的是它给中国人提了一个醒:中国的基因资源急待保护!中国人的生命资源意识开始萌动,在最近出版的一本名为《最后一道防线——中国人基因流失忧思录》中,一位中国学者提出非典病毒是美国人针对中国人研制的基因武器,而“从1992年开始,通过民间渠道在中国20多个省市,采集了中国人大量的血样,提取中国人DNA”,则为美国人提供研制非典武器所需的大量中国人的遗传基因。  广州中山大学实验被禁事件再次触动了中国人这方面的神经。因为早在1998年,出于对人类克隆及伦理问题的担忧,美国政府禁止本国科学家再做关于卵核移植技术的研究。而在此之前,美国科学家曾在老鼠身上做过这类实验。据海外媒体报道,“这些科学家随后将他们的研究成果转交中国的科学家继续进行研究”,“美国研究人员参与了研究的辅助工作”。  10月1日,由卫生部重新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开始执行,卫生部在修订通知中指出:“为了防止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滥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技术,切实贯彻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维护人的生命伦理尊严,把该技术给社会、伦理、道德、法律、乃至子孙后代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危害程度降到最低程度,修改稿对控制多胎妊娠、提高减胎技术、严格掌握适应症、严禁供精与供卵商业化和卵胞浆移植技术等方面提出了更高、更规范、更具体的技术和伦理要求。”据媒体报道,在新规定中有诸如“禁止实施以治疗不育为目的的人卵胞浆移植及核植技术”、“禁止克隆人”这样的内容。  对于这类在一国被禁止的实验,被转移到没有被禁止的另一国继续进行的行为,究竟适用于何种伦理规范的问题,原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邱仁宗先生认为:“关键要看实验在美国被禁止本身是不是符合伦理,美国限制的是不是有道理。如果美国限制的有道理的话,那就不能拿到中国来做。做任何东西都应该让病人、患者或者受损失者知情同意,如果说美国禁止了,因为中国管的不严,所以就可以拿到中国去做,那肯定是不行的。”  来源:国际先驱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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