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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基因组专家:中国为何反对禁止克隆人宣言

    bsp; 治疗性克隆的重点就是胚胎干细胞的研究。胚胎干细胞有一种神奇的功能,就是发育的全能性,从理论上来说,可以分化发育为身体各种组织细胞。如果能够将其发育的全能性加以利用,那么,现在的很多疾病,如白血病、糖尿病、老年痴呆症等,都能找到一种新的治疗办法。    明明有这样一个治病救人的新前景,而且科学上已经开始逐步做到了,却要停止研究治疗性克隆,这是不顾千千万万通过治疗性克隆可以-的患者的权利,就像是把孩子和脏水一道泼掉,不利于社会进步。所以,现在世界上很多科学家,包括美国的许多科学家,都在反对宣言的做法。    分歧焦点:怎样看待胚胎,怎样看待生殖性克隆和治疗性克隆的关系    那么,既然治疗性克隆这么有价值,对我们的健康、生命这么重要,那为什么国与国之间在关于禁止克隆是否涵盖治疗性克隆这一点上,争辩得这么激烈呢?  沈铭贤介绍,形成这样的分歧主要有两个焦点,一是怎样看待胚胎,二是怎样看待生殖性克隆和治疗性克隆的关系。    治疗性克隆首先要克隆一个人类胚胎细胞,即无性生殖的受精卵,同时在研究胚胎干细胞的临床应用时,有可能涉及体细胞核移植技术而损毁人类早期胚胎。有些人认为:受精卵是活体,是有生命的人,其人权应该受到保障,损坏胚胎就是毁灭这个生命,这样一种治疗性克隆是对生命、对人的不尊重。    我们认为,胚胎确实需要尊重,不管怎么早期,怎么小,都是有可能发育-的。但是,是不是研究胚胎、研究胚胎干细胞就是不尊重人的生命和尊严呢?那不一定。    现在科学界有很多人认为,“原胚条”出现之前的胚胎还是既无感觉又无知觉的细胞团,尚不构成道德主体,对其研究并不侵犯人的尊严。那么,在很严格的条件下研究胚胎干细胞,比如不能重新植入子宫,不能搞人畜杂交,以及自愿、知情、非商业化等,经过严格的伦理程序,应该说并没有损害人的生命和尊严。    还有一个分歧。他们认为,你要禁止生殖性克隆,就必须禁止治疗性克隆。原因是治疗性克隆必然会滑向生殖性克隆,两者之间在技术路线上,特别是在前期的技术路线上是一致的,从治疗性克隆到生殖性克隆,只有所谓的一步之遥或一墙之隔。你要禁止生殖性克隆,你又要允许治疗性克隆,这是做不到的,在逻辑上是矛盾的。    对这样一种看法,我们又是怎么看的呢。我们认为,治疗性克隆确实有可能滑向生殖性克隆,但并不必然,两者之间还是有本质的区别:一个以繁殖人类为目的,就是要克隆一个完整的人的个体,一个是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不是要克隆出一个人的个体;一个要植回子宫,而治疗性克隆绝对禁止重新植回子宫,而是留在体外提取干细胞,两者技术的后期路线不一样。    所以,治疗性克隆比生殖性克隆在技术上要困难很多,因为它完全是在人工的环境下进行的。因此,我们认为,在严格的管理控制条件下,治疗性克隆并不一定就要滑向生殖性克隆。事实上,现在世界上搞生殖性克隆与研究治疗性克隆的,完全是两批人。    克隆之争还是文化之争    沈铭贤表示,在对治疗性克隆,即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伦理之争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文化因子的决定性影响。西方有些人认为,人的生命从精卵结合的那一刻就开始了,“胚胎必须被当作人一样地受到尊重,他作为一个整体的完整性就必须受到保护”。据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收到的1.3万封关于胚胎干细胞研究的公众来信中,只有300封表示支持。    2003年,我们对上海、西安8家-医院的250名医师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58%的医师认为早期胚胎还不是道德意义上的人,超过70%的医师赞同胚胎干细胞研究,高达94%的医师同意胚胎干细胞研究可为治疗一些“不治之症”提供美好前景。台湾林秀娟教授对61位医师的调查,得出了类似结果。    文化是讲传承、讲积累的,文化传统一经形成,就是不可漠视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主要通过文化传统的凝聚力和认同感表现出来。这种伦理之争所展示的,正是这种文化传统的凝聚力和认同感的巨大差异。    沈铭贤认为,我们想要努力达到的,是既维护科学的利益,保护和促进科学的健康发展,又要维护人的权利和尊严,使科学更好地为人类造福,而不是危害人类,在科学与人文之间寻求某种结合、某种平衡。(曹玲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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