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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网2006年11月17日报道 据信息时报报道,11月3日,在医生告知陈桂馨脑死亡时,番禺王杰豪三姐弟开始了捐赠妈妈的器官之旅。国家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指出,目前使用脑死亡者的器官进行移植属非法行为。 国家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前日在广州出席《全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峰会》表示,脑死亡是科学的进步,已有89个国家和地区对脑死亡做了立法。卫生部起草完成了脑死亡标准,但立法工作还有待于全国人大决议。昨日黄洁夫进一步指出,中国尚未对脑死亡进行立法,目前使用脑死亡者的器官进行移植属非法行为。 至今为止,全国已有24位脑死亡患者捐赠了106个器官,救助了100例患者。中国《脑死亡法》未出台,脑死亡后实行器官捐赠合法性争论不休。《脑死亡器官捐献全国联合攻关项目》负责人陈忠华教授认为法无明文规定不治罪,脑死亡下的自愿无偿捐赠器官不违法。 据《脑死亡器官捐献全国联合攻关项目》负责人陈忠华教授介绍,有13个向中国器官捐献管理委员会提出捐献申请的案例,或多或少因为这道槛儿最终未能如愿。陈忠华教授反复强调自己的观点:法无明文规定不治罪,脑死亡下的自愿无偿捐赠器官合情、合理、不违法。 广东有专家称,该条例通过后器官移植供体来源可望增加40%。有人担心,在器官移植蓬勃发展的情况下,脑死亡的诊断会被滥用。 北京协和医院李舜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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