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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生物种内和种间相互关系,如捕食、寄生、竞争和共生等 有时为了强调人的作用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把人为因子从生物因子中分离出来 (三)生态因子作用的特点1.综和性 每个生态因子都是在与其他生态因子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中起作用的、任何一个因子的变化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引起其他因子的变化。2.非等价性 对生物起作用的诸多因子是非等价的,其中必有1~2是起主要作用的主导因子。3.不可替代性和互补性 生物因子虽非等价,但都不可缺少,一个因子的缺失不能由另一个因子来替代。但某一因子的数量不足有时可以靠另外一个因子的加强而得到调剂和补偿。4.限定性 生物在生长发育的不同阶段往往需要不同的生态因子或生态因子的不同强度,因此某一生态因子的有益作用常常只限于生物生长发育的特定阶段。 (四)生物对生物因子的耐受限度 耐受法则,就是生物对每一种生态因子都有其耐受的上限和下限,上下限之间就是生物对这种生态因子的耐受范围。耐受性法则可以形象地用一个钟形曲线来表示。 对同一生态因子,不同种类的生物耐受范围是很不相同的。根据生物对生态因子耐受范围的宽窄,可将生物区分为广温性和狭温性、广湿性和狭湿性、广盐性和狭盐性、广食性和狭食性、广光性和狭光性、广栖性和狭栖性等。一般说来,如果一种生物对生态因子的耐受范围都是广的,那么这种生物在自然界的分布也一定很广,反之亦然。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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