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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实验动物环境与设施”国家标准(1994)规定,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分为四等,控制程度从低到高,依次为开放系统、亚屏障系统、屏障系统和隔离系统。开放系统 通常为单走廊专用房舍,采用自然通风或设有排风装置,有防虫、防鼠设施,要求笼具和垫料消毒、使用无污染的饲料,人员进出有一定的防疫措施。这类设施仅适用于普通级动物。该系统通常分为三个区域:前区,包括检疫室、办公室、休息室等;控制区,包括动物饲育室、或动物实验室、清洁走廊、清洁物品储存室等;后勤处理室,包括污染走廊、洗刷消毒室、污物处理设施等。人员、动物和物品原则上按:前区--控制区--后勤处理区的走向运行。亚屏障系统 又称为清洁级屏障系统,用于清洁级动物的饲育。一般设双走廊,也有用层流架作清洁级屏障系统。其设施的结构及设备配置要求都与屏障系统大体相同,只是空气洁净度只要求达到10万级,管理上要求稍低于屏障系统,故称之为亚屏障系统。也分三个区域,即清洁区、污染区和外部区。清洁区包括动物饲育室或实验室、清洁走廊、清洁准备室、清洁物品储存室、检疫室等;污染区包括污染走廊、洗刷消毒室等;外部区包括接受动物室、饲料加工室、库房、更衣淋浴间、办公室、值班室、机房、焚烧炉等。结构通常是双走廊,凡进入清洁区的人员、动物、和物品,甚至空气和水都要经过相应的处理,保证该区域不受微生物的侵染。进入清洁区的人员、动物和物品要分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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