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会发生突变,突变可以自发,也可以诱发,这是每个稍有生物学知识的人都知道的常识。但在加拿大生物化学家M·史密斯(1932-2000)发明定点突变法之前,突变株的产生必须经由自然界或用化学等方法诱使基因体突变。这类方法属于随机突变,突变株必须在生物形状上有所改变,才能确定有突变发生,但除非用分子生物方法或遗传方法找到此突变处,否则无法确定突变位置。也就是说,这种突变是盲目的。而史密斯发明的定点突变法却是有目的的,该法可经由设计好的寡核苷酸,在任何一个基因片段上进行随意或设计好的突变,也就是说,这种突变是预先设定好的,所以也有人将该法称为“反遗传法”。
有意思的是这一给生命科学研究及应用领域带来革命性突破的方法竟然是史密斯和其同事在喝咖啡时闲聊出来的。现在,几乎每个生物实验室都会用定点突变法来研究基因或蛋白质的功能。定点突变法的应用不仅广泛用于基因工程技术领域,还可用于农业培育抗虫、抗病的良种,用于医学矫正遗传病、治疗癌症等病。
< 1 > <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