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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学。 当时的康乃尔大学是玉米遗传学的中心,这一研究传统由爱默生(Rollins A·Emerson)教授所创立。玉米具有明确可辨的遗传性状,当时已证明它籽粒上糊粉层的颜色以及胚乳的性质,均受孟德尔遗传因子所控制。玉米同果蝇不同,它一年才一熟,这就为研究人员细致深入的研究提供了充裕的时间。当时的玉米遗传学研究,集中在对突变性质的发现、描述、定位和积累上。如果说,是爱默生开创了玉米遗传学,那么麦克林托克则成功地实现了玉米遗传学与细胞学的联姻。 在研究生期间,麦克林托克曾给一位细胞学家兰道夫(Lowell F· Randolph)担任助教。兰道夫是一位颇有成就的细胞学家,他对玉米籽粒发育的细胞形态学的详尽研究,直到今天依然是权威性的工作。当时,他立志要完成的一项工作是确定玉米细胞中不同染色体的形态特征。然而,他所选取的根尖切片细胞,其中期染色体是如此之小,以至无法确定其细节特征。因此,这一工作被耽搁下来,似乎前景黯淡。 1925年,麦克林托克来到了兰道夫的实验室,事情立刻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麦克林托克一下子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她发现,对于细胞学研究来说,玉米的根尖切片远不是一种合适的材料,相反,玉米的小孢子细胞在分裂过程中,其中期或后期染色体更为清晰可辨。当时,恰好贝林(Belling)发明一种新的乙酸洋红涂片技术,这种方法特别适合于玉米,通过它可观察到每一条玉米染色体分裂和复制的全过程。麦克林托克采纳了这一方法,加之选用的材料合适,经过几周的努力,她鉴定出玉米细胞中每条染色体的不同形态特征。根据染色体的长度,她把最长的一条命名为1号染色体,最短的一条命名为10号染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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