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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渗井渗坑排污的危害  
致该厂生活区汲取的另一个溶洞地下生活水源遭到了污染。

  鉴于渗井渗坑排污的危害性巨大,国家《环境保护法》、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实施国家水污染防治法条例》明文规定:“严禁使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漫流等方式排放、倾倒工业废水、医院污水和其它有毒有害污水以及废弃物,防止污废水渗漏,以确保地下水不受污染。”并指出:“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不得恶化地下水质”;“回灌水的水质应当将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有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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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4-20 22: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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