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贸易的密切往来,*外交的和平友好,导致大批穆斯林移居中国,使中阿友好关系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大食商人从阿拉伯到中国,往返一次约两年的时间性。其中冬季归国者固然很多,但留华不归者为数也不少,当时,人们将这种外商留华不归的现象叫作“往唐”。此外,帮助平定安史之乱的大食兵,后来也都留居长安。据说为满足他们宗教生活的需要,唐朝皇帝还为他们建了一座清真寺。总之,有唐一代,长安,广州、扬洲、海南岛等地,都有数以千计的穆斯林居住。他们有的住唐5年、10年,有的住到了宋代,长达数十年。由于中国政府的重视和积极鼓励,阿拉拍、波斯商人来华贸易的势头如钱江潮涌,来华定居的穆斯林与年俱增。他们有的带来了自己的妻子儿女,有的则在中国娶汉女为妻。那些穆斯林妇女,穿着鲜洁的衣裳,带着珍贵的耳环,被中国人称手“波斯妇”或“菩萨蛮”。所谓“菩萨蛮”是波斯语Mussulman或其讹形Bussurman的译音,意为伊斯兰教徒(穆斯林)。有词牌名说“菩萨蛮”,其因即出于穆斯林妇女的来华。他们在华所生子女,叫作“土生蕃客”。到北宋徽宗政和四年(1114),已出现许多在华居住五世以上的土生蕃客。为此,宋政府还特意颁发一个“蕃商五世遗产法”,用以解决他闪在中国的遗产分配问题。不少终生再没有回到他们的阿拉伯故乡,而最后长眠于中国的土地上,泉州那些“蕃客墓”,即是他们的安眠地之一。 来华侨居的穆斯林商人,有一部分不顾中国政府关于“化外人法不当城居”的规定,在地方官员的默许下,与汉人杂居在城内;但大多数人则居住在海运交通干线各城市郊区的聚居区内,这种“蕃商”的聚居区,被称为“蕃坊”。从阿拉伯商人苏来曼的《游记》中,从朱或的《萍洲可谈》用其他一些唐宋史籍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当时“蕃坊”的大概情况。蕃坊内的最高领袖是“都蕃长”或称“蕃长”,一般是由德高望重的穆斯林担任。蕃长从穆斯林高人中选出后,要经过中国政府的批准和正式任命。蕃长的职责主要是管理蕃坊内部的一切事务;为中国政府招邀外商来华贸易。穆斯林之间如果发生了纠纷,即由蕃长在自己的管理机构“蕃长司”内处理解决,中国官员一般并不干涉。苏来曼说,蕃长做出一切判决,合乎《古兰经》及伊斯兰教教法。蕃坊内有养育院,市场,公共墓地,不家穆斯林日夜出入其间的礼拜寺。穆斯林的宗教活动,在蕃坊内得到了保障。蕃长不仅仅是*领袖、宗教法官,还是宗教的教长。每逢伊斯兰教节日来临之际,总是由他带领全体穆斯林作礼拜,讲教义,为穆斯林的苏丹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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