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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位置
北京市崇文区永内大街东侧
东经l16°24’ 北纬39°53
三、法律地位
1961年3月4日,国务院颁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保护文物单位”。(编号:105,分类号:58,见《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条文保护。
四、管理机构
国家文物局 (中国.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国.北京)
北京市文物局 (中国.北京)
北京市园林局 (中国.北京)
(一)历 史
明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天地坛和北京宫殿城池时建成。定位于北京正阳门外南3.5 公里偏东的位置。中心建筑为矩形的“大祀殿”,用于“合祀天地”。大礼殿西南隅建有斋宫。坛域植有柏树树林。
明嘉靖九年(公元1530年)改行“天地分祀”,在大礼祀殿正南建祭天专用的“圜丘坛”,同时在北京城的北、东、西郊建造地坛、日坛、月坛,分祀地、日、月。“天地坛”也改称“天坛”。
嘉靖二十四年(公元1545年)拆去大祀殿,在原址建造圆形的大享殿,用于祈祷丰年。
嘉靖三十二年(公元1553年)北京城增筑外城,“天坛”被圈入外城城内,天坛也同时增为由两重围墙围护;位于坛外的神乐署和牺牲所也同期被围入坛内。
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扩建“圜丘”,体量加大。材料也由蓝色琉璃改用汉白玉石。
乾隆十六年(公元1751年)对大享殿进行改造,原三层屋面之上蓝、中黄、下绿瓦色统改为蓝色琉璃,并更名为“祈年殿”。形成天坛盛朗风貌,总面积273公顷。
(二)概 况
天坛是明朝(1368年——1644年)和清朝(1644年——1911年)皇帝祭天、求雨和祈祷丰年的专用祭坛。
天坛坛域近方形,南侧两角为直角,北侧呈圆弧状,体现中国古代对天地的认识“天圆地方”。天坛坛域由两重坛墙环护,外坛墙南北相距1650米,东西相距1725米。内坛墙南北相距1243米,东西相距l046米。中心称“内坛”,两坛墙之间的地段,称“外坛”,主要入口设在外坛西侧。
坛内祭把建筑集中于内坛,分为南北两部分,南部是“圆丘坛”,北部是“祈谷坛”。南北两坛由一条长360米高出地面的砖砌甬道——丹陛桥相连,组成长1200米的天坛建筑轴线。
圆丘坛占地44.66公顷,由圆丘、棂星门、皇宫宇、神库神厨、宰牲亭组成,每年冬至日,在此举行“祭天大典”。
祈谷坛占地72.34公顷,主体建筑有祈年殿、皇乾殿、神厨、宰牲亭、长廊、每年春季在这里举行“祈谷大典”,祈祷丰年。
内坛西天门内偏南位置建有一城濠环绕的宫城,名“斋宫”,是皇帝祭把前“斋戒”期间居住的宫室。内有无梁殿、寝殿、钟楼等建筑,占地4公顷。
外坛西部偏南有附属建筑“神乐署”(管理祭祀乐舞)和“牺牲所” (圈养牲只)。
天坛主体建筑在古柏树林的烘托下,更觉庄严肃穆,林下野生植被自然群落极富古代城郊韵味,是古人创造的“天人协和”的生态环境,有着独特的园林风貌,是以园林烘托祭坛空间环境的重要范例。
天坛的规划设计、建筑技艺和环境的营造均着力创造一种人和“天”对话的理想氛围,强烈的表现出古人对“天”的崇敬。
(一)保护现状
天坛全面保护了古代建筑及大面积的古柏林,是保留下来皇家祭坛的重要
一例。祈谷坛、圜丘坛、斋宫等主要祭祀建筑群,均保护完好。主要建筑殿内仍复历史原状陈列,坛内林木繁盛,有古树3566棵,仍具盛期风貌。
(二)保护历史
1420年建成至1911年,天坛由明、清礼部太常寺负责管理派员维修古建、养护树木以及筹备祭典有关事宜。1911年至1948年,由民国政府设管理坛庙事务所负责保护管理。天坛自1918年以公园形式开放。在此期间,外坛局部被占用,原“牺牲所”已无存。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由北京市园林局负责管理和保护,加强古建维修古树养护,绿地补植树木,并做好避雷、防火和保安工作。
577年以来,天坛特别是核心部位一直受到很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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