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余震。
他举例说,邢台1966年3月8日发生了6.8级的地震,1966年3月22日发生了7.2级地震,其余震持续了相对长的时间。之后,1967年12月3日发生了5.7级余震。“再往后说,1981年11月9日,距离1966年已经过去了15年,在余震区又发生了一次5.8级地震。”
张晓东提到的另一个例子是:1990年4月26日,共和县与兴海县交界处发生7级地震。到了1994年,就是4年之后,又发生了5次5级以上的地震。
他同时强调:“但是,也有许多震例没有发生晚期、超晚期强余震。从安全的角度考虑,在恢复重建中要考虑一旦发生晚期、超晚期强余震对建筑物、构筑物和生命线工程的影响。”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名誉所长、中科院院士陈运泰日前曾警告说:“晚期强余震很可能在人们将其淡忘时突然来袭。”按照已有的一些震例和统计规律,余震的最大震级一般比主震平均低1.2级(即所谓的“巴特定律”)。陈运泰指出,这个统计得出的“巴特定律”上下波动幅度很大,据此估算,汶川地震的最大余震应接近7级。然而,到目前为止,汶川地震的余震尚未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时间:2009-4-21 17: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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