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与动物密切相关的集中生物节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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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N 更新时间:2009-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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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对生物节律的影响
将一些昼行性动物放在连续光照且恒温的环境中几个星期,它们睡眠和活动的时间仍同实验室外面正常昼夜变化的节律几乎一致;同时又发现,节律周期(即动物两次醒来的时间间隔)逐渐缩短,以至于最后少于24h。这种同太阳日的24h周期近似相等的内源节律叫拟昼夜节律。有机体在恒黑或恒亮的条件下能保持其固有的拟昼夜节律,而在自然条件下生物保持24h节律是靠外界明暗周期变化的影响。因为节律的相位并非严格地限制在地球表面地理位置上特定的时间里固定不变,事实上当人或动物跨跃时区时,它能在几天内重新调整自己的节律相位,并与新时区相位协调一致。相位的易变性和可塑性是生物昼夜节律的一个基本特征。每天日照时间长短随着季节发生变化,动、植物的节律适应这种变化亦发生相应的改变,例如夜行性的飞鼠在短日照向长日照过渡的冬天到春天的变化中,每天开始的活动时间一天比一天推迟。啮齿动物的拟昼夜活动节律在暗的条件下可保持几个月,而植物的叶子活动节律消失的就快多了。一旦节律消失,一个新的节律可以被额外的光或暗启动,比如长暗中的一个短时光照,长明中一个短时黑暗,从暗到明或从明到暗均可使节律重新启动。
阿朔夫(j.aschoff)1960年综合了以往关于光对动物活动及兴奋性水平的研究提出了阿朔夫定律:a.昼行性动物在连续光照条件下拟昼夜周期较24h短,在连续黑暗下拟昼夜周期较24h长;而夜行性动物相反。b.昼行性动物随着光照强度的增强其周期缩短,而夜行性动物的活动周期与光照强度成正比。c.昼行性动物活动时间与静止时间之比随着光强度增加而增加,夜行性动物则随着光强增加而减少。d.昼行性动物的兴奋水平随着光强的增加而提高,夜行性动物反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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