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头倒了,把工人压在了下面,伤的很重,其中有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我想请问下,像这种情况我家应该负什么责任。如果赔偿的话我家负责比例应该是多少?就是说如果是一万的医药费我家应该出多少? 首先,一般情况下,你们应该是没有立合同,立了合同就能分清责任。没立也没关系法律意义上讲(劳动合同成立),你们家我称之为甲方,工人乙方,就看具体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人员受伤,如果是违反操作常规(危险性操作)你们赔偿的比例就不高,如果是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各占一半,一般前者居多,我的建议是协商解决,分清主次,但是如果是这种情况,比如甲方强制要求操作流程、使用其他建筑材料造成后果的,就承担的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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